为做好范蠡商学院学业导师考核工作,规范学业导师管理,进一步推动学业导师制的有效施行,根据《南阳理工学院班级学业导师工作实施细则》(南理工字〔2020〕136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基本思路
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效果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构建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内容全面化、评价方法多样化的考核评价体系。
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闫合占 郭永奇
副组长:李冬生 党政军 周青浮 李晓方
成 员:张宜君 董博 张雨爽 杜孟和 张煜梵
三、考核组织管理
学业导师考核工作由团学办负责,团学办发布年度考核方案。考核工作分为基础考核和评优两部分,每年6月底之前完成。学院学工办负责本学院学业导师基础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学院考评领导小组在学院基础考核的基础上完成“优秀学业导师”的评比,并进行表彰。
四、考核流程
1.学业导师提交导师工作手册。
2.学生评议、辅导员评议、学院考核。
3.学院考评领导小组评定“优秀学业导师”。
4.学院综合评定考核结果并报教务处。
五、考核指标体系
1、学业导师考核测评表(学生用表)
学业导师:
指标 | 权重 | 内容及要求 | 测评等级 |
工作投入 | 15% | 学业导师指导工作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学期要针对本班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至少参加或主持召开两次班会,分散指导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平时要通过面谈及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加强对学生学习的过程指导,每月至少到学生宿舍访问一次。 | A B C D E |
学业规划指导 | 15% | 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学科偏好和个性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选择专业发展目标、制定中长期学习计划,帮助学生确立出国留学、考研、就业或创业的发展目标。指导学生逐步实施学业规划和学习计划。 | A B C D E |
专业思想教育 | 15% | 围绕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以及就业去向等内容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帮助学生了解相关专业的培养规格和要求,增强专业自信心,培养专业学习兴趣。 | A B C D E |
专业学习指导 | 10% | 介绍专业方面的最新动态、学科理论和实务的新变化;指导学生见习、实习。 | A B C D E |
创新能力培养 | 10% | 指导学生参与科研立项、创新训练、学科竞赛等科技活动。将自己主持或参与的课题介绍给学生,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参与课题研究。 | A B C D E |
选课指导 | 15% | 指导学生选课,帮助学生完善符合自身特点的较完整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结构体系。 | A B C D E |
学风引导 | 10% | 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端正学习态度,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随班听课每月不少于一次,经常与学生接触、谈心,参加班级各种活动,及时和学生辅导员沟通。 | A B C D E |
满意度测评 | 10% | 学生对学业导师指导工作的满意度 | A B C D E |
计分标准:A(优秀)计95分、B(良好)计85分、C(中)计75分、D(一般)计65分、E(差)计55分。
2、学业导师考核测评表(辅导员用表)
学业导师:
指标 | 权重 | 内容及依据 | 测评等级 |
基础工作 | 20% | 《学业导师工作手册》记录情况 | A B C D E |
学业规划指导 | 30% | 《学业规划书》填写情况 | A B C D E |
学困生帮扶 | 20% | 关心和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重视学业警告学生的转化 | A B C D E |
与辅导员交流 | 20% | 针对学生的学习状况、思想动态等进行交流 | A B C D E |
总体评价 | 10% | 对学业导师工作情况的总体评价 | A B C D E |
计分标准:A(优秀)计95分、B(良好)计85分、C(中)计75分、D(一般)计65分、E(差)计55分。
3、学业导师工作效果考核表
学院: 学业导师:
考核内容 | 分值 | 内容及依据 | 得分 |
学生科研成果 | 20 | 有新的创新创业项目、科研立项或结题1-3项5分,4-6项10分,7项及以上15分; 学科竞赛获奖校市厅级2分,省部级5分,国家级10分;国际级15分。 此项满分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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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发展情况 | 20 | 参加专业证书考试10-15人次5分,15-20人次10分,20人次及以上15分; 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10-15人次5分,15-20人次10分,20人次及以上15分; 四年级考研报考率达5%为5分,报考率达10%为10分,报考率达15%为15分,初次就业率达80%为10分。 此项满分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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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状况 | 20 | 学风督查通报0人次15分,1-9人次10分,10人次及以上0分。 旷课督查通报0人次15分,1-9人次10分,10人次及以上0分。 一年级早操出勤率95%及以上加5分。 此项满分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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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成绩 | 20 | 班级不及格率0-1%(含)10分,1%-3%为5分,3%及以上0分; CET四级通过率100%10分,90%及以上5分,90%以下0分; CET六级通过率达50%及以上10分,20%及以上5分,20%以下0分; 此项满分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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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警告 | 10 | 学业警告0人次10分,1人次5分,2人次及以上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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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风考纪 | 10 | 有学生因考试违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次0分,受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5分,无处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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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核测评办法
学业导师考核总评分由学生评议分、辅导员评议分、工作效果考核分三部分加权得出。
总评分=学生评议分×30%+辅导员评议分×20%+工作效果考核分×50%
1.学生评议分
学生评议分为学业导师所带学生的测评表平均分。学生填写《学业导师考核测评表(学生用表)》,所有学生通过考评量表进行评议。毕业班学生须在6月份离校前完成对学业导师的评议。
2.辅导员评议分
所有辅导员填写《学业导师考核测评表(辅导员用表)》,对所带学生的学业导师分别进行评议。辅导员评议分为学业导师所带学生对应的专职和兼职辅导员给出相应测评分的平均分。
3.工作效果考核分
学院学工办收集相关资料,根据评分标准,组织填写《学业导师工作效果考核表》,相应学业导师的考核表得分即为该学业导师的工作效果考核分。
七、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不高于15%。担任学业导师时间未满一学年,指导的学生受到学业警告,或指导的学生由于违反学习和考试相关规定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该学业导师当学年考核等级不得为优秀。“优秀学业导师”由学工办在学院考核为优秀等级的学业导师中评定。总评分低于60分者考核为不合格。
范蠡商学院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