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新要求,切实加强我院作风建设,规范管理,进一步营造务实重干、用心服务的浓厚氛围,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范蠡商学院所有教职工。
二、工作规定
第三条 行政人员、实验管理员及年龄在40岁以下、且工作未满5年的教师实行坐班制度,其他教师实行松散坐班制。
第四条 领导班子、教研室主任、学业导师、辅导员实行听课制度,每月不少于两次。
第五条 院党委书记每月进学生宿舍不少于两次,副书记、专兼职辅导员每周不少于一次。
第六条 学院实行以下会议制度。
(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三)学年学生表彰大会制度
(四)工作例会制度
(五)每周二下午例会制度或教研室活动
其中(一)按照《南阳理工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南理工文〔2018〕68号)规定召开;(二)按照中共中央《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召开;(三)(四)(五)由学院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召开。
三、工作要求
第七条 严肃工作纪律。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职守,不利用办公电脑做玩游戏、看电影、网购、闲聊、听音乐、炒股票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会议纪律,不随意缺席、迟到;遵守保密纪律,严守党和国家秘密,妥善保管各种文件。
第八条 严格工作程序。各部门要明确本部门及人员岗位职责,相关工作、材料逐级上报,逐级把关;健全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如实地向学院报告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和重要情况,禁止虚报浮夸或拖延不报。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第九条 强化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做到态度热情、说话和气,倾听耐心、解释细致,办理快速、反馈及时,提高师生满意度。强化“一盘棋”意识,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顾全大局,加强沟通协作;凡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负起协调责任,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杜绝推诿扯皮等现象。
第十条 加强落实意识。对上级部门和院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及领导批示,要及时落实、及时反馈,不得拖延敷衍、不了了之。对重点工作,要认真研究和谋划,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步骤、有考核、有具体责任部门和个人、有具体的实施意见和推进方案。
第十一条 改进会风文风。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会前充分酝酿,减少议而不决的现象。提升办公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平台的作用,注重提高办事效能。严格发文管理,减少发文数量,精简文件篇幅,提高文件质量。
第十二条 履行请假手续。临时请假一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由分管院领导批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的,由院主要领导批准,报院党政办公室备案;七天以上的,由院主要领导核准,分管校领导批准,并报人事处备案。婚假、产假、护理假等其他假期,按《南阳理工学院教职工考勤工作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18〕157 号)文件执行。如有会议、集体活动等,还需向活动主持人请假。
第十三条 倡导文明之风。文明言行举止,公共场合不大声喧哗;待人接物做到语言得体、耐心到位;办公室内物品摆放错落有致,办公室内窗明几净,办公桌上整洁有序。
第十四条 严禁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影响学校、学院及教师形象的行为。
四、其他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若存在与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学校文件为准。
范蠡商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9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