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LED电子显示屏的重要作用,及时、准确发布学院重要信息,宣传、展示学院形象,同时也为规范电子显示屏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信息发布内容
1.新闻信息类。学院建设发展的突出成果及校内外的重要活动信息。
2.通知信息类。学院重大活动、会议、讲座等临时性信息。
3.欢迎标语类。学院迎接上级部门领导、专家莅临指导等方面的标语。
4.思想引领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重要会议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训等。
二、信息发布相关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遵守学校规定,确保内容合法、准确、真实。
2.以学校公共信息为主体,坚持正面宣传,确保正确、积极、健康的舆论导向。
3.严禁播出涉及国家秘密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播放商业性广告信息,不得播放来源不明的新闻信息。有特殊需要发布的其他信息,须经院主要领导批准。
三、信息发布的审批程序
1.信息发布科室提前1个工作日经科室负责人提出发布申请。
2.如涉及政治、安全稳定等特殊内容,须经学院主要领导批准。
四、发布管理与设备维护
1.负责LED信息的审批、发布、管理。电脑专人专用;电源专人管理。
2.学校资产处对LED电子显示屏进行资产登记,并负责定期检测与质量维护。
3.LED电子显示屏的显示时间为全天24小时。
五、LED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的责任追究
凡未经审批擅自播放“禁止类”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直接工作人员的责任。
六、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范蠡商学院
2020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