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精准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豫教财〔2019〕84号)和《南阳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南理工字〔2023〕76号)精神,开展范蠡商学院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经学生申请,按照认定方案规定流程,现将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如实反映。
公示时间:9月15日—9月20日
监督电话:学院领导:闫合占:62232636,13523659991;
李冬生:62232906, 13271331903;
辅导员老师:董 博:62232502,13598212223,30938042@qq.com;
张雨爽:62232502,18736514261,328720691@qq.com;
袁 健:62232502,13700774205,1057814247@qq.com;
张卓娅:62232502,18638987800,1057806397@qq.com;
张煜梵:62232502,15136655099,133765977@qq.com;
杜孟和:62232502,15838791285,837609837@qq.com;
廖伟迪:62232502,15136470983,1010200040@qq.com;
王健平:62232502,13603779089,826211278@qq.com。
范蠡商学院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