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与中国人民大学合作协议,按照《关于2025年度我校与中国人民大学进行本科交流生派出工作的通知》和《范蠡商学院2025年度赴中国人民大学交流生选拔方案》的相关要求,本着学生自愿以及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通过学生申请、成绩筛选、专业面试等环节,学院综合考虑学生情况,拟选送23级财务管理2班陆新晴(学号:2321215069)同学参加中国人民大学交流项目。现予以公示3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监督电话如下:
范蠡商学院副院长:党政军13569287666
范蠡商学院党委副书记:李冬生13271331903
范蠡商学院财务教研室主任:杜金柱15670177061
范蠡商学院辅导员:张煜梵15136655099
范蠡商学院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