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我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 完成学业,根据《南阳理工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奖助学金和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 作的通知》要求,特制订范蠡商学院2026年国家奖助学金和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范蠡商学院2026年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冬生 郭永奇
副组长:董博
成 员:张雨爽 廖伟迪 张煜梵 杜孟和 王健平 党楠 各班级学业导师
二、评选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 秀的学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 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退役 士兵学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3300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学校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优秀学生。
(五)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在国家级、省部级学科竞赛中获奖者。
(六)单项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艺术及体育比赛、德育和五四 青年奖章获奖者。
(七)参军报国专项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应征地为南阳理工学院及河南省行政区划范围内 的参军入伍在校学生(含应届毕业生),按照每生3000元标准给子奖励。
(八)捐赠奖(助)学金。具体评选办法学校和捐资方协议执行。
三、评选名额和金额
(一)2025—202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本科名额为2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
(二)2025—2026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49名,奖励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 元。
(三)2025—2026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名额为337名。 一等助学金151名,每人每年4400 元,二等助奖学金35名,每人每年3700元,三等助学金151名,每人每年3000元。
(四)2025—2026学年,我院共有学校一等奖学金20名,每人每学年3000元。二等 奖学金42名,每人每学年1500元。三等奖学金84名,每人每学年800元。
(五)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名额和金额按照《南阳理工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 与奖励办法(修订)》(南理工字〔2024〕120号)。
(六)单项奖学金评选名额和金额按照《南阳理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及发放办法(修订)》 (南理工字(2025)77号)
四、评选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智育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位于专业前10%的学生。
参评年度内,智育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 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 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 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 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 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 SCI 、EI 、ISTP 、SSCI 全文 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 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 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 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 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 要演员。
T.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6.智育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位于专业前25%的学生。
(三)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四)学校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明礼诚信,品德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上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秀,上学年无不及格现象;
5.热心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及格或达标;
T.上学年,智育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位于专业前40%。
(五)单项奖学金
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文化、艺术、体育比赛、德育、五四青年奖章等方面取得优秀成 绩的学生均可申请。
五、评审原则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 则。国家助学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明确资助 对象、资助档次,杜绝轮流坐庄、平均资助。国家助学金评选要重点突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的生活救助作用,各教学院不得将学习成绩作为主要的评选因素。
(二)超过学制期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 校奖学金、中込奎一奖学金,可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参军报国专项奖学金、单项奖 学金。
(三)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和中 込奎一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 学金、学校奖学金、中込奎一奖学金。
(四)学生因专业调整等原因导致就读专业、学院发生变化的,在2025-2026学年上学 期转专业的学生,在现就读学院申请奖助学金及其他各类奖学金。
六、评选和材料报送时问
(一)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符合条件的学生同时向各年级辅导员递交《国家奖学金申请 审批表》和学生个人事迹材料各一份1份,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相关材料于9月23日下 午18:00前上交至各年级辅导员。经辅导员资格审查后参选人员于9月24日上午9:00在学 院附楼101 会议室进行 PPT汇报,评审领导小组依据评选办法,结合个人提交材料确定评选 名单。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各年级辅导员递交《国 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1份、《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1份,相关材料于9月23日下 午18:00前上交至各年级辅导员。评选程序:由辅导员、学业导师、各班级评议小组依据评 选办法进行评选,评选结果于9月25日报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
(三)学校奖学金的评选,符合条件的学生9月23日下午18点前向各年级辅导员递交 《南阳理工学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1份。评选程序:由辅导员、学业导师、各班级评议小 组依据评选办法进行评选,评选结果于9月25日报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
我院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的评选名单经学院奖助学金评选领导小组审议后,公示 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对举报查实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进行批评教 育,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助学金情节严重的,给子相应的纪律处分,已发放的要收回相应资 金。
举报电话:
校纪委:刘兴武:62233895,15238115999
张卓娅:62233895,18638987800
学生处:郭兴华:62076389,13525152998
胡 玲:62073776,13633776888
张启鑫:62073771,15083328060
举报信箱:
校纪委:ngjv8163.con
学生处:nylgzizhuā163,com
学院监督电话:
学院党委书记:李冬生 62232969 13271331903;
团学办公室主任:董博 62232502 13598212223;
23级辅导员:张煜梵 62232502 15136655099;
24级辅导员:杜孟和62232502 15838791285:
廖伟迪 62232502 15136470983;
25 级辅导员:张雨爽 62232502 18736514261
党楠 62232502 17839566286;
26级辅导员:董博 62232502 13598212223
王健平 62232502 19639787990
电子邮箱:610888279@qq.com
附件:
1.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申报材料规范要求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3.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个人材料
4.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个人事迹材料格式模板
5.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6.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7,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8.南阳理工学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范蠡商学院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