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与中国人民大学合作协议,按照《关于2022年度我校与中国人民大学进行本科交流生派出工作的通知》和《范蠡商学院2022年度赴中国人民大学交流生选拔方案》的相关要求,本着学生自愿以及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学院综合考虑学生情况,拟选送20级财务管理1班韩骏昇(学号:2021055029)和20级财务管理合作2班张晨旭(学号:2021049057)两名同学参加中国人民大学交流项目。现予以公示3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监督电话如下:
范蠡商学院副院长郭永奇62232915
范蠡商学院党委副书记李冬生62232969
范蠡商学院辅导员杜孟和62232502
范蠡商学院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