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 书记关于作风建设新要求,切实加强我院作风建设,规范 管理,进一步营造务实重干、用心服务的浓厚氛围,特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范蠡商学院所有教职工。
二、工作规定
第三条 行政人员、实验管理员及年龄在40 岁以下及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实行坐班制度。
第四条 领导班子、教研室主任、学业导师、辅导员 实行听课制度, 每月不少于两次。
第五条 院党委书记每月进学生宿舍不少于两次,副 书记、专兼职辅导员每周不少于一次。
第六条 学院实行以下会议制度。
(一)学院党委会议制度
(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四)专题工作会议制度
(五)每周二下午例会或教研室活动
其中(一)按照《党委会议事规则》规定召开;(二) 按照《南阳理工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南 理工文〔2018〕68 号) 规定召开;(三)按照中共中央《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召 开;(四)(五) 由学院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召开。
三、工作要求
第七条 严肃工作纪律。不准无故迟到、早退; 工作 时间不准擅离职守,不利用办公电脑做玩游戏、看电影、 网购、闲聊、听音乐、炒股票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 会议纪律,不随意缺席、迟到; 遵守保密纪律, 严守党和国家秘密,妥善保管各种文件。
第八条 健全请示报告制度。各部门要明确本部门及 人员岗位职责, 相关工作、严格按工作程序进行;及时、 如实地向学院报告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和重要情况,禁止浮 夸虚报或拖延不报。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会议集体 研究决定,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第九条 强化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态度, 提高工作效 率,提升服务质量,做到态度热情、说话和气, 倾听耐 心、解释细致, 办理快速、反馈及时,提高师生满意度。强化“一盘棋”意识,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又要顾全大局, 加强沟通协作; 凡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负起协调责任,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杜绝推诿 扯皮等现象。
第十条 加强落实意识。对上级部门和院党委、行政 的决策部署及领导批示, 要及时落实、及时反馈。对重点 工作,要认真研究和谋划,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步 骤、有考核、有具体责任部门和个人、有具体的实施意见 和推进方案。
第十一条 改进会风文风。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 模,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会前充分酝酿,减少 议而不决的现象。提升办公信息化水平, 充分发挥网络信 息平台的作用, 注重提高办事效能。
第十二条 履行请假手续。临时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 内的,由分管院领导批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的,由院主 要领导批准,报院党政办公室备案;七天以上的,由院主 要领导核准,分管校领导批准, 并报人事处备案。婚假、 产假、护理假等其他假期,按《南阳理工学院教职工考勤 工作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18〕157 号)文件执行。如有会议、集体活动等,还需向活动主持人请假。如有外出 讲学、参加会议等活动, 需向党政办公室备案。
所有请假手续严格按照校人事处请(销) 假表格填 写。
第十三条 倡导文明之风。文明言行举止,公共场合 不大声喧哗;待人接物做到语言得体、耐心到位;办公室 内物品摆放错落有致,办公室内窗明几净,办公桌上整洁 有序。
第十四条 严禁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影响学校、学院 及教师形象的行为。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党政办负责解释,并按要求进行 督查督办。
四、其他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原《范蠡商学 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的规定(试行)》(商学院〔2021〕1 号)文同时废止。
若存在与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不一致之处, 以学校文件 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