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第十五批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创业项目的通知
编辑:王金 发布时间:2020-09-08 阅读:124次
校内各单位:
根据《南阳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18〕166号)的要求,我校已开展了十四批创业项目遴选工作,先后共计246个团队及公司顺利入驻孵化园。现面向我校在校生和毕业两年内的毕业生遴选第十五批入驻孵化园创业项目,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则和宗旨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按照“学校主办、促进会资助、集中管理、突出特色、区域共享”的建设原则,以“互联、互通、互惠,融资、融智、融合”为宗旨,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南阳市三融众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孵化园依托南阳地方产业和学校专业特色,以电子商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为重点,融合大学生创业培训、创新实践,创业孵化,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一个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服务平台。
二、申报对象
申请获准进入孵化园的创业项目为南阳理工学院全日制在校生及毕业两年内的毕业生为主体组成的团队,分为创新创业团队和创新创业公司。创新创业团队是指为满足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需要而组建,仅在孵化园管委会办公室登记注册并运行的校内经营组织,也称预孵化公司;创新创业公司是指入驻创业孵化园、大学生组建的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登记注册的,从事经营管理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经营组织。
三、创业项目入驻基本条件
(一)创业项目负责人应是南阳理工学院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 两年内的大学生,有足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方向和构思,或已有具体创业项目,并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质;
(二)创业项目须遵循“学生在前台,教师做指导,企业做支撑”原则,须与项目支撑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如不需企业支撑,须提前在孵化园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创新创业公司申请入驻孵化园前注册时间不超过 3 年符合园区发展主导产业发展方向;
(四)申请入驻孵化园的项目应属于高新技术领域的科技成(包括转让接受的科技成果),技术水平高,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或符合南阳市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导向的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五)开发研究的项目要求工艺先进,无环境污染或经处理后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六)团队或企业财务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团队创办人是熟悉业务、精通管理的专职人员,入驻园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私自转让项目,更换负责人;
(八)对园区的创业项目团队和公司具有带动示范作用的项目大数据应用产业、电子商务(跨境电商)、文化创意产业、电子信息与信息通讯技术申请入驻孵化园优先进行考虑;
(九)对园区的创业项目具有带动示范作用的国内外知名企业分支机构或南阳理工学院优秀校友企业的分支机构,经孵化园管委会特别审核批准后亦可入驻;
(十)创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优惠扶持政策
(一)为创业团队和公司免费提供办公场地、办公桌椅、水、电、网络等基本办公条件;
(二)指导或协调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变更,以及银行开户等手续;
(三)为入驻创业团队和公司提供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专利申请、商标申请、法律风险等相关知识培训,指导其快速办理手续;
(四)及时向创业团队和公司传达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协助进行各类项目申报;
(五)组织并指导创业团队和公司参加国家和地方各类创业比赛,提升其创业能力,增加创业项目对外展示的机会;
(六)定期举办校友创业大讲堂、创意集市、创业沙龙等活动,促进创业团队和公司水平的提高;
(七)多种渠道帮助入驻创业团队和公司进行宣传,对接创业过程中需要的相关资源;
(八)帮助创业团队和公司解决其他事宜。
五、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创业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创业计划书》(附件1)一式三份;
(2)《南阳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入驻申请表》(附件2)一份;
(3)项目团队成员信息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学生成绩单等各一份(附件3);
( 4 ) 专兼职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校外人员还需提供个人概况;
(5)南阳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入驻项目支撑企业登记表(附件4);
(6)指导老师推荐书;
(7)已工商注册公司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8)专利证书复印件等其他有关材料;
(9)与项目支撑企业签订的协议书,支撑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支撑企业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可注明仅用于孵化园入驻使用);
以上(1)、(2)、(4)、(5)项在提交材料时,电子版发送孵化园邮箱nylgfhy@163.com。(附件1、附件2、附件3可在南阳理工学院官网招生就业处网站资料下载一栏自行下载);
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9月20日之前。
六、评审及入驻程序
(一)孵化园管理办公室对创业项目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二)孵化园管理办公室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初审通过的创业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时,项目负责人要对创业项目进行PPT展示(每个项目限8分钟),并接受评审委员会的质询、答辩(每个项目限5分钟);
(三)对通过评审的创业项目,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孵化园管理办公室对其签署入驻孵化协议书;
(四)创业项目团队成员学习孵化园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
(五)创业项目负责人与孵化园管理办公室签署《南阳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创业项目入驻孵化协议》、《南阳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南阳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入驻创业项目团队人员登记表》(以上材料详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管理办法附件3)。
七、材料受理及咨询部门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管理科)
联系地址:南阳理工学院东南校区大学科技园10楼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郭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 0377—62233876 0377—62233859
电子邮箱:nylgfh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