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七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河南分赛暨“创出彩”河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团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扶贫办: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双创工作部署,进一步聚焦为党育人功能,深化“创青春·中国青年创业行动”和“创出彩・ 河南青年创新创业创优行动”,在全社会弘扬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创新创业精神,提振广大青年干事创业信心,引导广大青年投身创新创业实践,服务广大青年建功新时代,团省委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扶贫办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决定举办第七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河南分赛暨“创出彩”河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砥砺奋斗青春 共创强国伟业
二、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团省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扶贫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2.承办单位:河南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河南省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河南省创新创业学院、河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共青团平顶山市委、UFO·WORK共享办公、河南青年职业培训学校。
3.冠名赞助单位:平煤集团、平顶山银行。
三、赛程安排
第七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河南分赛暨“创出彩”河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分市级初赛、省级复赛和省级决赛。省级决赛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平顶山市举办。
市级初赛(2020年9月14日前)。市级初赛由各市级团委联合相关部门自主举办,遴选项目参加省级复赛。参赛项目须于9月18日前登录cqc.casicloud.com完成注册报名,逾期未登录系统报名的不得参加大赛。
省级复赛(2020年9月14日—9月20日)。由省赛组委会举办。各市级团委负责审核、汇总推报本地参赛项目,于9月14日前将附件4加盖公章后邮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省级复赛采用线上方式举办,选出优秀项目参加省级决赛。
省级决赛(2020年9月21日—9月25日)。2020年9月21日前,省赛组委会公布省级决赛入围名单,各市级团委负责本地参加决赛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9月25日前完成省级决赛。决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赛事安排
(一)比赛分组
本届赛事设商工组、农业农村组、互联网组3个类别,每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参赛。
商工组重点关注节能环保、信息科技、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相关产业,强调对实体经济给予重点倾斜。
农业农村组重点关注先进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旅游等涉农领域相关产业,着重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相关项目给予重点倾斜。
互联网组重点关注移动互联网、互联网设备、共享经济、大数据、人工智能、智慧城市等互联网技术与应用相关产业,及运用互联网手段改造发展传统产业。
(二)参赛条件
1.参赛人员
(1)中国公民。
(2)申报人年龄35周岁以下(含),年龄划分以2020年6月30日为界。其中由团队申报的参赛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且团队平均年龄不超过30周岁(含)。
2.参赛项目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2)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4)尚未接受过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种子轮、天使轮或A轮投资)。
(5)掌握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3.项目分组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企业创办年限(以工商登记为准)不同,商工组和互联网组分设创新组、初创组、成长组,农业农村组分设初创组、成长组、电商组。企业创办年限划分以2020年9月30日为界。
(1)创新组为未进行企业登记注册,尚处于商业计划书阶段的创业项目。
(2)初创组为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含)的创业项目。
(3)成长组为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在2至5年(含)之间的创业项目。
(4)电商组为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含)以内的创业项目。
4.项目申报
(1)未进行企业登记的参赛项目,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对市场调研、创业构想、项目发展等详细介绍;附上专利、获奖、技术等级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或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产品开发、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与相关证书或证明一致。
(2)已进行企业登记的参赛项目,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文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合并提交);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需有相关资质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含)。
(三)奖励及激励
本届赛事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获奖项目将获得赛事组织委员会颁发的相应等次的奖金和证书,优质入围项目可获得主办单位给予的相关支持。
1.政策支持。获奖项目在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扶贫办等政策要求的条件下,可优先获得相关政策支持。
2.融资服务。可优先获推在中国青年创新创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和各地青年创业板挂牌展示或融资,并视情况获得一定额度挂牌补贴;可优先获推至大赛相关创投机构洽谈融资合作事项。
3.培育孵化。可申请入驻河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优先享受创业孵化服务;可优先接受导师“一对一”服务;可优先获推在中国青年信用体系相关平台中享受激励措施。
4.社会荣誉。可申报“中国青年创业奖”、“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等奖项,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5.会员推荐。可申请加入中国青年创业联盟、中国青年电商联盟、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中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6.展示交流。可优先获推在“创青春云平台”进行长期项目展示;可优先获推参加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世界互联网大会等相关活动。
五、工作要求
各地应根据疫情控制及当地实际情况,依照《“创出彩”河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章程(试行)》(附件1)、《第七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河南分赛暨“创出彩”河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竞赛规则(试行)》(附件3),自主举办市级初赛,积极动员创业青年参赛,遴选、推荐优秀创业项目参加省级复赛、决赛。各地要增强赛事品牌宣传意识,加大与新闻媒体合作力度,强化新媒体宣传,扩大赛事吸引力和影响力。各地要积极协调党政政策,整合社会资金资源,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帮助青年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联 系 人:王俊伟 蒲欢欢
电 话:0371-65905132
电子信箱:hntswqfzx@163.com
附件:1.“创出彩”河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章程(试行)
2. 第七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河
南分赛暨“创出彩”河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组织机构
3. 第七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河
南分赛暨“创出彩”河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竞赛规则(试行)
4. 第七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河
南分赛暨“创出彩”河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参赛项目汇总表
共青团河南省委
2020年8月26日
附件1
“创出彩”河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章程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创出彩”河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是由共青团河南省委联合相关厅局及省辖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面向广大青年创业者开展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大赛。
第二条 大赛的宗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创青春·中国青年创业行动”和“创出彩”河南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活动,搭建支持青年创新创业的展示交流、导师辅导、投融资对接、项目孵化等服务平台,建设创业导师、创投机构、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器、青年创业者等服务联盟,促进广大青年弘扬创业精神、培养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组织动员广大青年走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前列,建功新时代、追梦新征程,为打赢三大攻坚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作贡献。
第三条 大赛的赛制:分商工组、农业农村组、互联网组3个类别,每年举办一届。另外,根据国家重大战略、重点产业、重要工程等导向,可增设其它专项赛。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大赛设立省赛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开展大赛筹备组织工作,制定、修订大赛章程,筹集大赛组织、评审、奖励经费,指导评审委员会行使各项职能,研究、议决大赛相关事项。
第五条 省赛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设在河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河南省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河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河南青年职业培训学校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共同参与,负责协调大赛筹备组织及日常工作。
第六条 大赛设立省赛评审委员会,由创业导师、专家学者、投资人、创业园区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评审规则及细则、评审参赛项目、确定项目获奖等次。
第三章 参赛资格与申报
第七条 参赛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尚未接受过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种子轮、天使轮或A轮投资);掌握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第八条 参赛项目可由个人申报,也可由团队申报。由个人申报的参赛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由团队申报的参赛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且团队平均年龄不超过30周岁(含)。申报人须为中国公民,年龄划分以大赛举办当年的6月30日为界。
第九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企业创办年限(以工商登记为准)不同,划分为创新组、初创组、成长组等。创新组指未工商登记,尚处于商业计划书阶段的创业项目;初创组指工商登记时间不超过2年(含)的创业项目;成长组指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2至5年(含)之间的创业项目;电商组为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含)以内的创业项目。企业创办年限划分以大赛举办当年的9月30日为界。
第十条 大赛设定申报唯一性原则,任何项目只能根据行业分组、参赛者分组和创业阶段分组条件,在同一届次选择1个组参赛,不得在多个组中重复参赛。
第十一条 大赛设定鼓励成长性原则,任何项目可根据自身成长情况,参加不同年度、不同届次的比赛。
第四章 大赛组织
第十二条 方案发布:由秘书处研究制定具体届次的大赛方案,由各主办单位审批后形成并发布大赛通知,启动大赛。
第十三条 大赛宣传:全省各级团组织广泛协调新闻媒体、团属媒体、新媒体平台,对大赛进行宣传,扩大大赛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在大赛的总体宣传中,规范使用名称,表述为:“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河南分赛暨“创出彩”河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在各分组赛的宣传中,规范使用名称,表述为:“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河南分赛暨“创出彩”河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某组赛)。
第十四条 项目申报:大赛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创业项目,接受各级团组织、社会机构推荐和自主报名。参赛项目须登录cqc.casicloud.com注册报名。推荐进入省级复赛、决赛的项目由团省辖市委进行资格审查、初步评定、项目推荐,方可上报省赛委员会秘书处。
第十五条 省辖市初赛:鼓励各省辖市团委联合各有关部门举办市级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第十六条 省赛:省赛分省级复赛、决赛。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标准,综合参赛项目展示、答辩等情况,确定获奖项目,评定获奖等次,给予相应奖励。
第十七条 培育孵化:在参赛项目中,遴选设立创业项目库和人才库,协调各种资金资源,提供政策支持、融资服务、园区服务、信用激励、社会荣誉、展示交流等各种帮助,促进青年创业项目成长成熟。
第五章 奖励
第十九条 省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省赛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创业项目所体现的产品服务、市场前景、财务运营、团队素质、社会效益等方面综合考察情况,按照省赛入围项目总数的一定比例,分别评出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奖若干名,颁发奖杯、奖金、证书等奖励。
第二十条 获得金奖的项目要求创业者能弘扬创业精神,对青年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具有巨大的市场价值和开发潜力,引领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潮流,显示明显的促进就业、带动群众脱贫致富等社会效益。
第二十一条 获得银奖的项目要求创业者能弘扬创业精神,具有较大的市场价值和开发潜力,能带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显示较好的促进就业、带动群众脱贫致富等社会效益。
第二十二条 获得铜奖的项目要求创业者能弘扬创业精神,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和开发潜力,符合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方向,显示一定的促进就业、带动群众脱贫致富等社会效益。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各省辖市按照大赛章程申请承办省赛。
第二十四条 各省直辖市团组织按照省赛要求,做好参赛组织工作。
第二十五条 省赛承办单位经省赛组织委员会授权和审核,可以省赛组织委员会名义寻求社会支持。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省赛组织委员会审议修订,自2020年8月26日起生效,由省赛组织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附件2
第七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河南分赛暨“创出彩”河南青年创新创业
大赛组织委员会名单
(待 定)
附件3
第七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河南分赛暨“创出彩”河南青年创新创业
大赛竞赛规则
(试 行)
一、赛事组织规范
(一)参赛者报名
1.参赛者须登录cqc.casicloud.com注册并提交相关资料。
2.参赛者在报名表中所选择的“参赛地区”,即为该参赛者地区赛的参赛地。
(二)省赛评审委员会的产生
1.评审委员会由创业导师、专家学者、投资人、创业园区负责人组成。
2.创业导师由各合作创业服务机构和各地团组织推荐,经省赛组委会审核确认。
3.专家学者由省赛组委会定向邀请。
4.投资人由省赛组委会定向邀请及各合作机构推荐,并由省赛组委会审核确定。
5.创业园区负责人由省赛组委会定向邀请。
(三)市级初赛的组织
1.由各地区根据疫情防控及当地实际情况自主举办,原则上至少设置项目审查、初赛、决赛3个环节。
2.省辖市初赛推出优质参赛项目参加省赛。
(四)省赛的组织
省赛由省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对入围的项目进行评审,按照组别分别评出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奖。
二、评审标准
评审项目 |
主要考察指标 |
评分比重 |
产品服务 |
项目定位、产品功能、目标用户、商业模式等准确性、可行性、创新性。 |
30% |
市场前景 |
产业背景、市场需求、竞争策略、发展前景等前瞻性、成长性、发展性。 |
20% |
财务运营 |
融资情况、盈利模式、财务管理、风险规避等稳定性、合理性、持续性。 |
20% |
团队素质 |
人员构成、资历背景、能力素质、团队合作等完整性、互补性、协同性。 |
20% |
社会效益 |
创业带动就业、服务群众脱贫致富、支持社会公益等针对性、公益性、导向性。 |
10% |
三、注意事项
1.比赛期间,参赛企业、团队须遵守比赛秩序,服从省赛组委会安排,严格按照分组参加比赛。
2.参赛企业、团队提交的参赛材料须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无虚假和侵犯第三方权益的内容;各地团组织应按照通知要求,对参赛项目和参赛人员进行严格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