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全体师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精神,为切实组织好我校师生参加教育部举办的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华普亿方杯初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南阳理工学院在校生(可为本科生、专科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南阳理工学院在校生(可为本科生、专科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科生、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南阳理工学院在校生(可为本科生、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 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三、赛程安排
1.初赛报名(4.18-6.20)。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2.初赛(6.20-7.10)。专家对参赛项目计划书进行评审,并进行项目路演,综合评出优秀项目进入复赛。
3.复赛(6.21-9.30)。初赛优秀项目团队进入省级复赛。
4.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120个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铜奖。
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以本次创业大赛为契机,大力推动我校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开展与普及,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
2、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校内外宣传,积极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广泛动员教师、在校学生和创业毕业生积极参赛。
3、所有参赛的创业团队须于6月20日前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也可通过大赛移动端报名(下载大赛APP或订阅大赛微信公众帐号),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参赛相关信息,并于7月10日之前将创业计划书纸质版、电子版一并报送到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管理办公室。
五、校级初赛奖励办法
校级初赛由招生就业处邀请相关专家对所报项目进行评审。
1、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学院网上报名项目数量和入围省级复赛项目的数量,进行综合评定,取前三名。
2、优秀项目奖:根据项目创业计划书和项目路演成绩综合评定,进入省级复赛的项目,颁发优秀项目证书,并给予物质奖。
六、咨询部门
咨询部门:招生就业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南阳理工学院大学科技园10楼孵化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周老师 0377—66100918
郭老师 0377--62233856
付老师 0377--62233859
特此通知
(注:附件为通知文件电子版和大赛评审规则,可参照评审规则规划参赛项目)
招生就业处
2017年5月23日